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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Kimi_mop [个人空间] [博客] [加为好友] 发表时间[2007-08-03 13:19:00] 楼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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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帖数:20 发表帖子:127 积分:1566 UID:523922 注册时间:2007-07-16 | 温总理:我只要这10万群众脱险 冒死发贴:5.12地震什邡现场图片 四川什邡触目惊心的现场照片 “玩连连看,赢咖啡机” 独家视角:说说女人那点事儿 | |
| 最近,布什总统出席了田纳西州纳什维尔的一个论坛,当谈到“修改我们的法律以与世界接轨”时,被问及本人是否认为电台和电视台应该向音乐作品的表演者支付规定的版税。虽然总统当时没明白问题是什么意思,但即便是最尖刻的批评家估计也会原谅他的困惑。 “哪位能帮帮我?”总统叫道,引来一片笑声。“我一点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大多数不从事娱乐,广播或数字媒体行业的人恐怕也不知道这个问题说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涉及的是美国音乐作品的授权方式。这种授权的复杂程度不亚于将音乐作品上传到互联网所应用的技术。 随着音乐作品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关于授权问题的争议也日趋白热化,这从最近约3万家网络电台联合举行 “全国寂静日”一事中就可见一斑。这些电台抗议版权审议委员会(Copyright Review Board)提议的新版税率。该委员会是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评审团,受国会委托商议制定对双方都公平的税率。 抗议团体反对向唱片公司和演出者增付版税。小型网络公司称,新版税规定将使他们难以为继。 目前正在进行的磋商只涉及唱片公司和演出者,作曲者和填词者以及代表他们利益的出版商获得的版税要依据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税率标准。明年就轮到他们来聆听版权委员会如何决定他们的网络授权税率。眼下的这场争吵明年或许会再上演一次,也许会再有一个“寂静日”,只不过主角稍有不同而已。 然而,另一个僵局正在酝酿中,这次是卫星电台。卫星电台与唱片公司和演出人单独达成协定。目前网络电台的僵局一经解决,卫星电台的播放版税问题就会被摆到版权委员会的桌面上来。 每一首录制的乐曲有两种不同的版权标准。第一种涉及音乐创作本身,通常由音乐出版商代表曲作者和填词人来处理版税问题。另一种针对特别灌录的歌曲,录制版权归唱片公司和歌手所有。 围绕这两个标准派生出一些代表各方利益的巨头机构,如代表唱片界利益的美国唱片行业协会(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以及代表歌曲作者利益的ASCAP(美国作曲家,作家及出版商协会)和BMI(广播音乐版权协会)。此外,包括雅虎(Yahoo)在内的网路电台则聚集在数字媒体协会(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的旗下。 一般来说,有关音乐内容创作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曾联手打击盗版音乐制品。但唱片公司和演出者通常能协商税率,而词曲作者则只能被迫接受一个固定的版税税率,这个规定是国会经法定程式确立的。总有一天,代表歌曲作者利益的出版界会要求修改法律,争取协商的权利。 在这一点上,势态出现的最新进展正是布什总统在论坛上被提问的问题。问题讨论的焦点在于:是否只要作品在电台播出,唱片公司和演出者就应该获得版税。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不一样,在美国他们是不获得版税的,但歌曲创作者却能获得版税。 电台不向唱片公司和演出者支付版税的做法已经延续了数十年之久,电台因此节省了几十亿美元的版税支出。这条规定之所以长期沿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美国广播行业的强大影响力。正如律师克里斯?卡斯尔(Chris Castle) 所说:“每个国会选区都有一个电台,但只有三个选区有唱片公司。” 广播公司就这条版税豁免规定给出的理由是,电台播放能增加唱片销量。唱片公司和歌手则回应,互联网颠覆了音乐行业旧有的经营法则,他们已开始采取行动,促使国会通过新的法令,废除这条版税免除规定。向布什总统发问就是新一轮公关造势的内容之一。 处在这场版权之战风头浪尖的是广大网路乐迷。例如从版税角度说,通过iTunes这样的网络服务销售音乐作品与销售CD是一回事。但如果你从网上下载一首歌,就被视为是对这首歌的“演绎”,因而要遵照完全不同的另一条版税规定。这种区别对待对歌曲作者来说是不利的,他们目前正在争取使音乐下载也被归为表演,而非销售。但目前法庭的裁决并不支持他们的立场。 单纯从表面看,大多数外行人很容易就得出一个结论:何不让所有参与音乐创作的人,不管是唱片公司还是歌曲作者,都结成一方参加协商,而谈判的另一边则是音乐消费者──不论是电台还是网络广播商,这样一来谈判效率岂不更高。 不过,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因为各方在法律,经济和体制上的利益都会出现分歧。随着未来还会出现更多争端,乐迷们的最佳选择──他们也会如此选择──是密切关注谁在跟谁商量,问题的焦点是什么,然后祈祷情况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